一、職稱/名額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乙名
二、應徵資格
1. 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教、心理、諮商與輔導、 社工等相關科系畢業。
2.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者。
3. 具相關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
1.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課業、就業、心理等相關輔導工作。
2. 資源教室行政工作。
3. 資源教室活動規劃與執行。
4. 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5. 視業務狀況配合輪值。
四、薪資待遇
依本校「嶺東科技大學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給付(學 士32,500元、碩士35,500元;有諮商心理師、 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得支領專業證照加給新台幣2, 000元/月)。
五、起聘日期:此為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預計起聘為111年 2月7日(依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1年07月31日; 本職缺係依「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計畫及勞動基準法聘用。
六、應徵檢附資料
1. 個人履歷 (並含近照乙張、成績單)。
2. 自傳並於其中說明自己對身心障礙者之認識或敘述相關工作經驗。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4. 其他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工作經驗、專業證照、 專業訓練證明等。
5. 檢附資料請以A4彩印格式輸出,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裝訂。
七、應徵方式
1. 統一採紙本郵件報名:請將應徵檢附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08台 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資源教室收(於主旨上註明「 應徵學務處諮商中心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職務代理人)」-OOO( 姓名)」)。
2.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月10日(一)截止, 郵戳為憑。
3. 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 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八、備註:聯絡電話:04-23892088轉1744資源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