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515

發文字號:臺教學()字第1122802572

主旨:檢送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各大專校院資源教室運用之社政資源Q&A(如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本部1111227日召開「111年度跨部會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相關事項協調會議」決議:「考量大專資源教室所提社政資源待加強之建議,源自彼此互動有限,致不瞭解資源所在及如何運用,爰請業務科將學校所提各項建議具體化,並與衛福部確認處理方向後編製成Q&A,函發各校參考」辦理。

二、旨揭資料請各校資源教室善加運用,並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畢業或離校後所需相關社政服務與資源予以協助,以落實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相關工作。